【招聘公告】宁阳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业务需要,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为宁阳县人民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9人(其中:男性4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宁阳县常住户口,年龄18-28周岁,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原则上男性青年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青年身高不低于1.60米。
5、具有熟练的电脑速录、文档编辑等技能。
6、规范熟练使用普通话。
三、报名与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4日- 3月2日。
2、报名方式:本人提供健康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免冠照片等材料扫描件通过邮箱报审(nyfyzgk@163.com),并附本人联系电话。初审通过者, 3月5日前予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再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按照要求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联系电话:0538-5618918)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2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与法律基础知识。
2、专业技能测试(60分)。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速录能力测试。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3、面试(2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取三项测试总成绩前9名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因体检或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月,试用期满后我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低于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与最低工资标准涨幅保持一致。我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享受法定待遇。
2020年2月24日